前言
近日,协会信息公示部分新增证券类私募投顾资格公示。投资者可在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证券私募是否为“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想要开展投顾业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
2.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最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
积募实操分享:投顾资格申请
积募实操分享:会员资格申请
上述要求与年12月2日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对作为投资顾问与理财子公司开展合作的私募要求一致。理财子公司首批私募投顾或将从具备投顾资格的私募中产生。
积募也为大家特别整理了,具有投顾资格的私募管理人名单和理财子公司名单,大家可以按需获取。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有一栏“是否为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附件1:具有投顾资格的私募管理人名单(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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