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岁新春请你发文#
为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多元化资产配置、专业投资运作优势,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近日,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
私募基金介入房地产,从曾经的法律盲区“灰色地带”→公开禁止→有条件试点,对于楼市而言肯定是利大于弊,特别是本次规定中关于可涉及领域的放开,让私募基金不仅可以为符合市场条件的烂尾楼资产数学,也可以“同等同权”地介入各种业态类型的优质不动产品类。
首先,增加了房地产的融资渠道,特别是对于民企而言;
其次,市场化操作运营,“把市场问题交给市场解决”;
再者,帮助盘活部分优质但可能短期资金链出现问题的烂尾楼资产;
第四,解决了居民投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让闲置民间资产可以自选投资方向;
第五,和其他资金渠道形成良性竞争,摊低资金使用成本。
但是,同时也应该指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正大光明,也会事实上引发成就资金寡头介入炒房,包括热门城市热门楼市的团购,已经对非一线城市楼市的收购捂盘等风险操作。
说到底,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具备“五个利好一个利空”的压倒性优势,但在试点过程中加强规范健全、加强试点监测发现问题并有效予以“补丁”,关键在于准入门槛的设置、资金使用的规范和监管、避免被挪作他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和执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jinmao.com/tzsyhs/101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