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税,多交税
税务专家为你一对一省税
网友问
汪老师,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如果合伙企业当年既有被投单位分红万,又有经营亏损万,是否还是需要把分红作为单独一项申报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亏损万只能递延5年,弥补合伙企业的盈利?
假如合伙企业有经营亏损万,股权投资被投单位分红万(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合伙人需要把分红的万*合伙份额,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对吗?
汪蔚青老师答
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取得的分红是免企业所得税的。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企业自行弥补,不能由合伙人弥补。被投资单位如果是有限公司的分红,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单独申报。
如果合伙企业有万亏损,又有万投资分红,盈亏相抵,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法人合伙人不需要计算企业所得税。
网友问
汪老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为3个自然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税法规定:应将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问,将“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至每个合伙人名下,然后再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经营所得”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再按比例分给每个合伙人缴纳个税?
因为按后者,个税计算税率会高达35%,而按前者计算,持股份额少的合伙人,缴纳的个税适用税率会低、金额会少,但持股份额多的,缴纳的个税适用税率会高、税额也会高,哪种计算正确?
汪蔚青老师答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是指先把合伙企业总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从出来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份额把应纳税所得额分配到每个合伙人之后,每个合伙人按照自己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寻找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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