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生产企业,同时投资了两家子公司,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请问,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吗?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你公司不属于这类企业,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不能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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