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毅朱阳阳曾伟文章转自:iCourt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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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又称股利分配纠纷,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因股东请求公司进行分红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具体股利分配之诉和抽象股利分配之诉。具体股利分配之诉是指在“已经形成批准分配股利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之后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决议给付股利的诉讼”。相反,抽象股利分配之诉是指没有股东(大)会决议时,股东诉请法院强制要求公司分配股利的诉讼,其请求权基础是《公司法解释四》第15条;其理论基础是合理期待原则,即“股东有权期待以定期股利分配的方式获得投资回报”,和公司正义原则,即“在控制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有必要进行适度司法介入”。
实践中,由于《公司法解释四》第15条但书规定过于原则、抽象,主审法官大多并非商业专家,各地法院对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裁判观点不一,加上小股东对控制股东滥用权利的行为难以举证,造成绝大多数法院出具不支持诉请的裁决结果。笔者希望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自年以来审理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进行逐一研读,探寻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观点和裁判规则,以期为保护中小股东股利分配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有所裨益。
一、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的可视化分析
笔者在年10月24日以“全文:盈余分配纠纷;法院层级:最高人民法院”为关键词,在Alpha案例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得到裁判文书共计70份,通过Alpha案例数据库可视化分析功能,得到下列大数据分析:
(一)时间分析
如图所示,由最高法审理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数量较少,近年来案件数量维持在10个/年左右。
(二)审理程序分析
最高法审理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以再审程序为主,占比为71.43%,二审程序案件占27.14%,其中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审一案,最高法认为本案系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案情疑难、复杂,纷争所涉利益巨大,社会各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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