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储股份,证券代码:)在年8月28日,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认购股份的方式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股份的方式向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3.85%的子公司-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中储恒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万元,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增发的,万股份及万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本报告期,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4.59亿元,导致本报告期净利润增加11.07亿元。
年8月31日,本公司以持有的中储房地产及天津中储恒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作价,.00万元)获取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35%的股权及.00万元现金。如下表:
年报审计机构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检查股权转让协议、控制权转移及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文件等资料,判断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中国财税浪子点评:上述业务属于股权收购业务。股权收购方:诚通房地产;股权转让方:中储发展;被收购的标的股权:中储房地产%股权+天津中储置业%股权。对价给付:诚通房地产增发的自身股份+万现金。
股权支付比例=÷986=99.60,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转让方中储发展取得股权支付的部分可以暂不确认所得,取得现金支付部分仍需确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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