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税,多交税
税务专家为你一对一省税
网友问
汪老师,请教两个问题:
1、A合伙企业有GP(B公司)及4个LP组成,认缴额为1亿,B公司和另外3个LP足额实缴,但还有一个LP只实缴一半,现在收到被投公司分红,我们可以按合伙协议约定按实缴数分配吗?这个在税务上没有什么问题吧。
2、A合伙企业投资创投企业时,如果是受让老股要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如果是增资A合伙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对吗?
汪蔚青老师答
1、分红的约定根据合伙协议来执行,税务局对如何分红无权干涉。只是如果因为与税法规定的按照份额分配红利的政策有差异而导致少交税款的,则存在被税务机关调整补税的风险。
2、受让老股贴花是财产转让协议。增资则是被投资企业记录资本金的账簿需要贴万分之2.5的花。投资的股东不需要贴花。
网友问
汪老师,请教您一个问题:A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将其持有的B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10万元以30万元转让给C公司,B的转让所得未对员工进行分配,这种情况下是否要纳税?如何缴纳?谢谢!
汪蔚青老师答
A有所得,则A的合伙人需要缴纳所得税。
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根据各自份额(或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人合伙人将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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