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处置时投资收益

发布时间:2021/8/16 15:24:45 
最近又看了一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内容,然后再读老唐《手财2》P以下这段时理解出现了一点偏差,弄明白后记录一下。“然而,同样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丧失,上市公司却可以产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转让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持股比例*子公司净资产+商誉),同时子公司符合条件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变动也需要转入损益”。其实以上这个是一个标准公式(有些地方可能会稍微有点表述不同),对于丧失控制权投资收益的确认,就可以视同全部卖了,然后又以公允价值买回了剩余的股权,我刚开始疑惑的地方是,好多教材上算的投资收益和上面公式算出来的结果不一样。原因是这样的,好多教材,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报表这两个章节是分开讲的,在讲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一般只会讲到处置时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我到网上找了一会,好像有的CPA教材第七章是有合在一起讲的),而作为投资者的我们当然关心的是处置时合并报表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上面公式需要注意的是,原持股比例*子公司净资产,这个子公司净资产不是购买时的净资产,而是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也就是卖出时的净资产(持有期间子公司净资产会变化)。这个我刚开始就理解不了,既然视同全部卖出,为啥不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就完事了,为什么还要加上子公司净资产的增加值?其实这个很好理解,因为有部分利润是以前年度取得的,不能算在当年的处置收益,而当年子公司获得的利润不算处置时的投资收益,这个还是要用例子来看看。下面是在网上找的一个例子,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万元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万元,商誉万元。年1月1日到年12月31日,乙公司净资产增加了75万,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50万(这意思就是调整后的,关于调整的可以看看这篇,长期股权投资基于公允价值对净利润的调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债权投资(粽子,意思就是处置时以前年度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要全部转出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年1月8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60%的股权,收取现金万存入银行,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够实施重大影响。年1月8日,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日,乙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万,假定甲乙公司均按照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定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不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只要知道合并报表需要确认多少投资收益,那就用上面那个公式就行了,(+)-[(+50+25)*%+]+25=万。还是简单看一下调整过程,按照大家一开始的理解,合并报表应该确定多少投资收益?反正我刚开始自认为是,-(*60%)=万。这个的确是一个投资收益,但是,是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母公司确认完这个投资收益之后,还需要有一步对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追溯调整,啥是追溯调整?意思就是,以前子公司B在母公司A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成本法核算的(除了减值账面价值是不变的),但是现在处置了60%,还剩下40%,那这40%不能按成本法核算了,需要改为权益法。17~18两年,B公司净资产增加了75万,那在母公司A的资产负债表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该增加75万的40%,也就是30万,简单的说就是,如果A一开始就只持有B公司40%的股权,那么就应该按权益法核算,现在账面价值为多少,这个还是有必要整一下分录。上面母公司确定万投资收益的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4,,贷:长期股权投资    3,,(6,,*60%)投资收益      1,,这就是上面的-=万对剩余的40%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2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上面的20,是,17~18年,净利润50万,然后按照剩余的40%调整,50*40%=20万,接下来20万,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就是2万,下面的利润分配就是20*90%=18万,这个科目是会计科目,不是报表科目(报表上就是未分配利润,不影响理解)。所以,剩余的40%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后账面价值为(-)+30=万。到此,母公司就处理完了,所以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万,再看合并报表的调整。公式算的投资收益=(+)-[(+50+25)*%+]=万。其中+50+25是处置时B公司的净资产。然后还需要加上符合条件的其他综合收益25万,所以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万。也就是说,合并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比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多30万,然后就需要开始调整了。大家发现上面标红的万没有,在确认母公司个别报表投资收益的时候,这个万还是历史成本,这个也要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也就是说账面价值需要调增75*60%(和上面剩余的40%一样的调整),这个意思就是,母公司个别报表在确认投资收益的时候确认多了,因为成本确认少了,要调整回来45万(减少45万),分录如下:借:投资收益          ,贷:盈余公积    3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第二步,之前说了,处置子公司,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就相当于全部卖了,那么剩下的40%也要确认投资收益,剩下40%的公允价值是万,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是万,需要确认-=50万的投资收益,分录如下,对于剩余的40%也视同处置借:银行存款      3,,贷: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收益  ,最后一步了,因为是视同全部出售,那么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要全部转出,要么转出为投资收益,要么转为利润分配(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本例中,只有25万的债权投资,可以转出为投资收益,分录如下: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然后再来算一下,合并报表要确认的投资收益=母公司确认的万+调整的(-45+50+25)=万,这就和那个公式对上了。对于以上的调整,我似乎能总结一下了,对于往年子公司取得的利润不能算处置时的利润,只能调整留存收益,对于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又能转为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好像是这样,又感觉哪里不对!以上就是合并报表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其实只要有最开始那个公式就能很快的算出来了。那么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个过程有用吗?基本没有,看到投资的企业时不时这样来两下,那早该远离了。有意义吗?我认为还是有的,不搞懂那怎么能知道有没有用呢?上面这个过程考试的时候应该经常考,还是最简单的那种,哈哈哈,还好不不用考证!就日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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