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出海丨股份代持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不得不

发布时间:2024/5/6 12:17:43 

目录

●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具有法律效力么

●股权代持有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双方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股权代持被很多企业广为使用,但是对其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股权代持处理的不好极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本文从定义、法律效力、风险和应用四个方面进行逐一讲解。

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

在公司实务中,某些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出资,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实际出资人,另一人则为代持股东。

尤其是在对外投资中,考虑到投资的便捷性、保密性亦或是当地的法律限制,股权代持成为中国投资人在海外较为方便的投资途径之一。

股权代持具有法律效力么

中国对于股权代持的问题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股权代持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就是被认可有效的:

实际出资;

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

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欺诈、恶意、串通等情形。

除了有些特别的行业,比如说资管、金融比较敏感的行业,实践当中政府部门一般都是持否定态度。

而在东南亚国家如印尼、越南、泰国,不管是原则上,和实践中一般都不认可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尤其是为了规避外资限制而实施的股权代持行为属于违反强制性法律,不仅会被判定为无效,当事各方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但在亚洲践行普通法的地区,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由于司法机构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法律的实践基准并不是大陆法所通用的成文法条,而是以司法判例或者商业社会比较普遍存在的惯例作为基础,因此很多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共政策,股权代持关系都视为有效。

股权代持有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的行为虽然很普遍,却一直是个敏感的话题,敏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被代持人的身份可能会敏感,否则不会采用代持的模式;一个是代持容易引起法律纠纷,而且在未来的资本运作会产生实质性障碍。

股权代持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在经营中,代持股东可能会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

比如,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2、代持股人可能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

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也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3、代持股权被当地股东的继承人、配偶取得

代持股东因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遭遇离婚纠纷时,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以及代持人的配偶或者其他亲属主张权利或者不配合等情况,均会增加实际持有人的风险。

4、代持股东个人信用风险,怠于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

正常情况下,代持人都是实际持有人可信任的人选,但是也会出现代持人违背承诺主张真实股权、资产或者收益权、要求更多报酬、不愿配合签字或者履行职责,等等情况。

5、实际出资人最终可能无法成为公司股东,从而丧失公司收益权、控制权

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东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代持股东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最终导致丧失公司的控制权及收益权。

6、合规性风险

股权代持处理的不好极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也正因为如此,证监会也是明确要求国内公司在上市前不能出现股权代持的关系。

此外在越南、泰国、印尼等国家,股权代持是规避法律的方式,存在合规性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会遭致政府监管机构的处罚,以及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

比如,根据泰国《外籍人经商法》规定,通过股权代持规避外资准入规定一旦被查实,外籍股东和泰籍股东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万至万泰铢罚款或二者并处;同时,法院还有权判决取消股东身份或撤销公司主体资格。

股权代持双方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各种情形迫使不得不选择股权代持,那一定要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伙伴,一定要事先且慎重签定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好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且一定要保存完整的证据链,双方之间任何承诺和支付信息都要保存好。尽可能地去避免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比如: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条款至少应该包括:

① 交易的性质(股份代持关系、谁是实际出资人、谁实际享有股份之权利等等);

② 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比如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名义股东的忠实义务等等;

③ 谁来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比如:参加股东会议、领取分红,以及另一方的监督以及知情权等等;

④ 关于出现特殊情形的处理,比如: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⑤ 要详细规定如果出现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或者不当行使权利或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落实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计算数额层面;

⑥ 其他条款。

如果股份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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